4.5 承担爆破振动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计量认证证书》,监测范围应包括爆破振动监测相关项目;
——监测项目技术负责人员应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爆破振动测试人员资格证》,监 测员应持有《爆破振动测试人员资格证》;
——所使用的测试系统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4.6 爆破振动监测数据作为司法鉴定依据时,监测仪器应具有现场显示和实时远程传输实测物理量数据的功能。
4.9 爆破振动监测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9.1 测振仪器应具有名称、型号、编号、CMC 标志、制造厂商、合格证书、出厂日期等。
9.2 测振仪器防尘防潮应满足 IP65 防护等级,抗高低温应满足-20℃~50℃的监测环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