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取消爆破行业有关证明的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阅读次数: 次
经报部领导批准,公安部决定对第二批有关规章设定的12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2019年2月18日
附件1:公安部第一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
附件2:公安部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